纵观近年,从“闹减负”到现在“闹体罚”,各类新闻各种层出不穷。“体罚学生”现今就如“家庭暴力”一样挑起公众敏感的神经。许多媒体动不动就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来说事,使得“体罚”二字在追求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更容易让人联想到虐待、暴力等。
不少人认为,教师体罚学生会使孩子平等观念淡化,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但笔者认为,不采用过分手段,适当、适量的体罚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生理上的疼痛对认知能力还未成熟的孩子进行一些条件反射式教育,告诉孩子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
老人常说“棒头底下出孝子,筷头底下出败子”,教师惩罚学生的传统也由来已久。《礼记。学记》提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在古代私塾,受惩学生需 接受打板子、打手心、罚揪耳朵、罚跪等惩罚,情节严重者还得倒立罚站在书院门旁。而在现代,新加坡、韩国等一些国家依旧沿袭着以前的传统。韩国教育法律规 定,教师有权使用直径在1厘米左右,长度为50厘米的棍子来惩罚学生,并有专门的教具公司制作配发。与此相比,我国教师罚学生跑步、罚站等,算得上是小巫 见大巫了。
我国80、90几代人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到大就是父母的心头肉掌中宝。许多父母不舍得打孩子,连教训都很少。他们集娇宠于一体, 在家里是小霸王,无人敢管。从“李刚门”到近来网上热议的“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官二代烧伤毁容”事件,这些年轻的“官二代”、“富二代”疏于父母管教,做 错事后无人指责,以致不知悔改,变本加厉终酿惨案。显然,孩子要面子,但是对他们的教育仍然是重中之重,让孩子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不光彩的,才能培养他们 基本的荣辱之心。
都说“子不教父之过”,面对这些“问题”学生,教师们完全可以袖手旁观。倘若如此,试问谁来拯救那些在成长道路上暂时迷失了 方向的孩子们?教师不是孩子父母,却充当起了父母的角色,他们不是“吃饱了撑着”,而是因为他们有着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孩子生性调皮,和不懂事的他们讲大 道理,大多是左耳进右耳出,无论多语重心长,结果只是在做无用功。父母一对一教育孩子就有难度,更何况教师面对的是一班的学生?
由此说来,体 罚是是教育无奈之举,教育需要惩戒,需要体罚。这里所说的体罚不是变相式的惩罚。带有讽刺、挖苦、辱骂、刁难等性质的体罚会使学生的心灵受到伤害,失去教 育的意义,应该受到谴责。这就要求了父母、教师在体罚学生的时候需要掌握一个度。如何在规定体罚范围并使之有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成为了家庭、学校乃至 社会需要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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