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沈阳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辽宁省实验学校、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虹桥中学、沈阳市雨田中学、沈阳市铁西区启工二校实行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周周上报制度,严格执行减负政策。
沈阳奥数网8月15日:《辽宁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出台。据了解,省教育厅确定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实施周报制度。其中,沈阳有4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教育集团、沈阳市第一中学、沈阳市第四中学,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辽宁省实验学校、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虹桥中学、沈阳市雨田中学、沈阳市铁西区启工二校,8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沈阳市吉龙中小学文化培训中心、沈阳英才教育培训学校、沈阳金桥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学大教育培训学校、沈阳市世博文化辅导培训学校等。
对重点监督学校主要监督以下内容: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寄宿制学校学生起床时间、就寝时间;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规范考试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等。
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监督以下内容: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范围开展文化补习;是否以某中小学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