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来城市读书,将和城里孩子享受同等待遇,也可免除学杂费。昨天,省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明确,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中提及,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省辖市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在免除学杂费、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各地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