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教育局与区、县(市)和直属单位的代表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要求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学习贯彻《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抓好责任追究。
哈市教育局要求,要抓好学生宿舍、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各学校要结合消防宣传日和省教育厅确定的每年9月第二周周末全省安全演练日,定期开展以防火为重点内容的应急突发事件的自救逃生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在突发事件下自救、自护、防灾和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