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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超过1小时可拒写

2011-04-02 10:21:56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昨日,陕西省教育厅出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小学高年级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超量的作业,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写。同时,不能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

今年,我国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为“中小学生减负”试点省份,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省教育厅出台了该《办法》。

课程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擅自调整教育部或省定课程计划,随意增加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障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小学英语和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切实保证学生自主学习、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

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6小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不宜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宜超过7小时。住校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课时,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学校不得利用晚自习补习文化课,或组织学科教学活动。

作业量小学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完成超过规定时间以上的作业量,不允许学校和教师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补课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兼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初三年级以外的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考试小学每学期只考期末考试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县(区)、学校、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休息保证学生每天能睡9小时各小学要科学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格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

招生不得通过“奥数班”招学生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奥数班”等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学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教辅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教辅严禁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严格按照要求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推荐使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公告中的教辅材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内。

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督查要与学校签订“减负状”

每学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同学校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并根据以上督查内容,通过明察暗访,每学期组织1-2次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集中督查行动,督查面要达到100%。

同时,我省将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体系。对于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向社会通报,重点通报批评违规现象、典型案例以及责任单位、责任学校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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