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能够更好的监督、支持、帮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4月 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李书峰向媒体通报郑州辖区煤矿基本情况、上级明确的各类煤矿的监管规定、郑州市各级煤炭监管部门所采取的监管方式,以利于更好地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据介绍,郑州市辖区共有煤矿271家,2010年生产原煤5978万吨,销售收入388亿元,从业人员近25万人。2010年,辖区内煤矿共发生事故13起,死亡55人,百万吨死亡率1.06。其中,属郑州市地方监管煤矿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33人,百万吨死亡率0.88。
郑州辖区煤矿总体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为直接由省直部门监管的煤矿企业。这类矿井一部分为国有骨干企业原有矿井,一部分为2004年资源整合以来,国有骨干企业整合的矿井。目前,郑州市辖区共有省直部门直接监管煤矿 57家;第二类为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的煤矿企业,全市目前共有214家。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管的煤矿企业,按管理情况又可分为4个类型。第一类为复工复产矿井。第二类为隐患整改煤矿。第三类为开工手续齐备,经批准进行基本建设的矿井。第四类为继续停工停产整顿矿井。
当前,随着春季到来,地温回升,白天和夜晚温差很大。受季节性影响,煤矿通风管理困难,很容易引起煤矿井下瓦斯积聚,造成瓦斯事故,煤矿进入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高发期。自 3月1至4月6日,全国其他地区煤矿已发生瓦斯事故9起,死亡失踪85人。加之顶板和透水等其他事故,煤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我市现有煤矿安全监管采取的措施为: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煤矿四级安全监管体系;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机制;市煤炭局每年组织四次季度安全大检查,结合季度特点和各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8次以上专项检查;建立督查暗访工作机制,市煤炭局由70多名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9个督查暗访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煤矿开展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督查暗访;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建立了煤矿企业、煤炭主体企业、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市煤炭管理部门四级隐患分级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瓦斯、水害等重点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煤炭管理局将采取的安全监管措施为:“树立一个理念;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一个手段;规范一个体制;夯实一个基础”。即:树立“零容忍,零死亡”的理念;重点抓好地方主体企业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铁腕治企”,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省政府有关规定基础上,市煤炭管理局将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煤矿分类管理体制;深入开展煤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煤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提升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管理水平,强化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实现动态达标。高标准、高质量,强力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建设完善工作,使之真正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道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