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后,河南省中小学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师生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技能。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地震局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意见》,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今后,河南省中小学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师生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技能。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4年的新疆克拉玛依市大火到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都从不同方面反复证明,面对紧急事件时,学校的应急疏散能力和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可以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此,《意见》明确要求,今后,全省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次为春季开学后,一次在秋季开学后。幼儿园则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且,幼儿园制订演练方案要充分考虑幼儿的行为特点,采取分班、分组等方式进行小规模演练,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摔伤等安全事故。
另外,鼓励、支持学校利用大课间、集体活动等,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今后,各级政府应急办将把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本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主动收集地震、水灾、火灾、校园侵害、建筑物坍塌、交通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案例,总结典型案例处置情况的经验、教训,组织有关专家讲解应急疏散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地域特点、建筑布局、校园周边情况和学生特点等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全面、系统地制订、完善各类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学校师生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安全顺利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