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法院耗时2年,成功执结以成都伊芙琳鞋业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达4200万元的系列债务案件73件。在前期兑付的基础上,今天又为59名债权人集中兑付执行款1200万余元。
成都伊芙琳鞋业有限公司是2004年注册登记,注册资金250万元。2006年1月,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双流县彭镇征用土地并修建了办公楼及厂房。2008年12月,因经营管理不善歇业,股东邹某、胥某夫妻二人去向不明。成都伊芙琳鞋业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拖欠银行贷款、供货商货款、个人借款以及职工工资等4200万余元。众多债权人分别向双流法院、武侯法院、青羊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继2009年12月成功拍卖了该公司在双流县的办公用房和生产厂房后,双流法院在近期执行中又成功拍卖了该公司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七里村的生产厂区,变现价款1200万余元,现按债权本金比例43.96%集中兑付给了59件案件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