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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低于50%

2011-04-07 17:16:18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据悉,4月6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定2011年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这意味着,今年省重、国重高中的统招名额将有一半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选定优秀学生。

按一定比例将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给初中学校的办法,称为“指标到校”,录取的学生被称为 “指标到校生”。我省不断扩大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计划比例,2008年是20%,2009年为35%,2010年上升到不低于50%。

“指标到校生”须具备四个条件:三年均在该校就读,不是借读生、择校生;是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等级均达A等;初一至初三上期共5期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转学的学生也必须读满两学年以上。

“不得采用保送或推荐方式,也不得以保送生、直升生等计划代替定向分配计划。”省教育厅强调,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分配计划,应纳入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部署。各地和学校在录取定向分配计划新生时,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学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既充分体现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和倾斜,又要形成一定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提高。

因各地学校生源状况和办学水平不一,录取“指标到校生”分数线不会一致,但必须在各地招生部门划定的“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指标到校生”须具备四个条件:

三年均在该校就读,不是借读生、择校生

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等级均达A等

初一至初三上期共5期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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