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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加强中小学生体育活动

2011-10-11 15:12:19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指示,昨日,成都市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在学生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体育、艺术2+1项目”作为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据悉,成都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每年为每名在职在编体育教师安排一定金额的体育服装购置费。

成都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须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监督。

要求

当天没有体育课下午锻炼一小时

市教育局要求成都市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强调要求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认真组织实施,并将“体育、艺术2+1项目”作为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精选项目,创新教学。

保障

体育活动不达标评优“一票否决”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工作机制,并明确领导和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对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确保落到实处。

据了解,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校长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教务(导)处负责科学安排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和配备相应师资;班主任是学生课外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应带领学生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成都市还将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凡没有认真执行有关“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后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在各种考评、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学校,应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市教育局规定,凡直接参加组织指导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体育教师、班主任及文化课教师,均应计算课时量。

成都市将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并继续实施、优化初中毕业生体育统考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制度。按规定,各中小学校将把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区(市)县实施小学和高中阶段体育学科水平测试制度。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积极探索“体育、艺术2+1项目”的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要熟练掌握至少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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