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10月底前,山东省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将会同安监部门,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特别是将无办学资质的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纳入 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学 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按照国家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托护学岗,在 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