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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2-03-30 15:28:41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1.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市)应根据各自实际,至少将2所优质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名额的60%,均衡分配给区域内初中学校。指标生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推荐,并参加学业考试。指标生的分配原则,由区(市)教体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优待办法可参照市教育局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优待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即优秀学生推荐直升录取)。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学业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属计划内招生名额。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由初中学校推荐,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要淡化纸笔考试,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推荐直升中的作用。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不高于招生总数的30%。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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