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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市内四区普通高中差额录取规定

2012-03-30 15:50:28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差额录取

对平时成绩优秀、表现突出且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招生学校投档线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择优录取。各校差额投档录取办法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公示、实施。差额录取的学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情况要在校内公示。差额录取的学生属计划内招生名额。市教育局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05比例向普通高中学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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