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验初级中学(育才)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特长生招生办法,根据专业等级、平日比赛成绩、现场测试情况、综合发展情况评定最终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批。
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专业测评结果、综合评定等情况择优录取。
公示时间:2012年5月14日(周一)至5月15日(周二)
公示地点:青岛第二实验初级中学校内
凡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将不再参加民办、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的招生录取。
青岛26中
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测试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公示时间、地点: 2012年5月14—15到校看录取公示。凡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将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的招生录取。
青岛57中
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专业测试、特长获奖、所获荣誉称号等对学生进行评定,确定录取人选。
青岛44中
5月14日—15日,学校对所有参加测试和审查学生的特长名次排序结果及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
青岛37中
学校组织特长生统一测试,按照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5月14、15日特长生录取公示。5月17日特长生报批。
青岛5中
录取: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录取。5月14——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结果。
青岛39中
1、根据各专业总成绩择优录取。
2、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11〕16号文件精神,学校可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适当调整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
3、凡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将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登州路5号
青岛59中
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面试、专业测试情况确定拟录取人选,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批。因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不足,招生类别和项目计划数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但总数不超过28人。
青岛21中
1.学校既要审查报考学生的专业特长,又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优先录取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学生。
2.学校按特长分类、根据特长测试成绩,按等级由高到低对报考学生进行排序,结合综合素质加分,择优录取。
青岛41中
录取:美术类在辨色力正常的学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包括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类在听力正常的学生中,按专业加试成绩(包括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青岛56中
(一)根据审查情况,专业测试成绩、获奖加分等,按照申报项目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拟录取的学生一经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即为我校普通班特长生。
(三)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整体调拨以及民办学校的录取。
青岛17中
取得学校专业测试合格证,并达到市教育局确定的学业水平,体育生按学校最低录取线下80分择优录取,艺术生按学校最低录取线下50分择优录取。
青岛16中
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推荐。经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5月14-15日公示特长生资格。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升入本校,不需参加电脑派位。
青岛7中
根据学生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结合学生专业等级成绩、各项荣誉及称号,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于5月14至5月15日公示。
青岛51中
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面试、专业测试、特长获奖、所荣誉称号等对学生进行评定,确定录取人选。
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青岛24中)
学校根据学生面试、专业测试、所荣誉称号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青岛50中
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及民办学校的录取。学校公布的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可根据报名特长生实际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青岛63中
学校根据学生专业特长测试、面试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