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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四方区小学招生审批办法

2012-06-26 14:50:51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审批依据: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四方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审批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12年我区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具体办法:

1.公办小学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小学要按照由区教体局确定的服务区范围和开班计划进行招生。小学新生报名,家长须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房卡)以及《入学欢迎卡》到所在服务区的小学报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为鉴定是否弱智儿童的面试除外)。

2.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7日、8日(星期六、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6月8日(星期五),各小学在服务区范围内广泛张贴入学公告。入学公告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时间、办法、要求和服务区范围以及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的时间、办法和要求。

3.各小学7月22日(星期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4.民办小学提前招生,私立大路小学、青岛长泰学校(小学部)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实施。被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家长持《录取通知书》(两份)于7月8日(星期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服务区公办小学盖章,一份留公办小学备案,一份交回民办学校归档。学校不得以考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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