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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胶南市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

2012-07-09 13:51:45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各学校,各镇(街道、园区)教育办公室、关工委:

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快乐的暑假,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学校假期工作

1.突出抓好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南教体通〔2012〕45号)等一系列关于校园、师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各种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是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文明和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完善学校及周边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要集中开展学校内部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库房、财务室、图书室、微机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做好危旧房屋和围墙、给排水、用电设施、易倒树木等防汛工作,全面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好学生暑期安全协议,落实家长在暑期对学生的监护责任。

二是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一次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等防控知识的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单位对传染病要早发现、早报告,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是做好暑假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暑假安全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进出校、园人员登记制度,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凡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必须报市局批准后实施,且必须精心做好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彻底消除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隐患,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管理。学生班车在暑假中无学校专用任务,一律全部停放,禁止他用,并认真做好维护养护工作。

四是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潜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反映出的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做好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和处置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杜绝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教体系统暑期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上报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突发事件快速应对和处置。

2.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211”工程。各单位要明确校舍建设目标责任,成立校舍安全工程和“211”工程专门工作班子,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全面、全程靠上抓。要坚持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建筑工程的各项制度,统筹安排好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展。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建设手续,全面规范施工管理,认真做好建设施工过程中档案与影像资料的摄取留存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校管办提报工程进展情况。凡校舍加固工程要确保新学期正常使用。各学校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教学仪器、教学设备、211工程所需空调、炊具等方面的接收、检查、安装、验收以及维修工作。学前教育的相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级中心园认定和青岛市示范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切实加强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要按照《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程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培训活动措施,确保教师全员参训及研修的实效性。小学要组织好7月8日—13日、初中要组织好7月15日—20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全员远程研修,普通高中要组织好8月19日—24日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全员远程研修,幼儿园要组织好8月26日—31日的幼儿教师远程研修。各职成教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师校本培训,组织好专业教师参加各级高水平专业技能培训和到对口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要坚持教育干部“每月一讲”活动,组织开展“读教育名著做智慧教师”读书实践活动,组织好教育干部、教师、班主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举办的教育干部和教师培训活动。

4.认真做好参赛运动员集训工作。根据组织参加青岛市第三届城运会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教师以及教练、参赛运动员的组织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充分利用暑期搞好参赛运动员集中训练实效。

5.做好各类招生工作。普通中小学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做好2012年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各职成教学校、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范有序做好中职招生录取和报到工作。同时,要切实搞好学生实习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满足社会需求的各类培训活动。

6.认真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以考核促进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对教职工一学年来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确保教职工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7.认真谋划好新学期工作思路。各学校要组织干部和教师集中安排时间,对上半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市局2012年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解放思想 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寻标、对标、达标、夺标”活动和学校三年规划,查找问题并分析产生的原因,谋划好今后工作和学校发展思路,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

8.深化“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学校要结合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提高家访工作成效。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学生的家访和帮扶活动。要完善学校、教师与家长、学生通讯联系网络,做好对学生的跟踪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中小学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暑假家访的时机,向家长广泛宣传素质教育的内涵和要求及家教知识,引导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素质教育、支持素质教育,营造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9.认真做好中学生军训工作。各中等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学生军训工作要求,把军训列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学生军训工作。

10.做好教材接收、分发工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暑假具体负责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的收货和分拣工作,确保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1.加强对学生假期活动的指导。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假期学生自主学习方案(于7月2日前报教研室),指导学生优化暑假每一天的学习和生活。围绕“关爱他人 关爱社会 关爱自然”主题,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培养学生的节约节能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指导学生搞好科技节、读书节等活动项目。严格控制学生暑假作业总量,把阅读、研究性学习、实践活动和科普活动等作为学生暑假作业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方式。要加强对学生暑期学科自主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学生自主成立暑假合作学习小组、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探究性学习,采取手抄报、摄影、图片集、写作、调查研究报告等多种形式,完成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任务。

2.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以及市局《关于组织参加青岛市第二届中小学读书节的通知》(南教体通〔2012〕25号)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暑假读书征文活动(活动方案详见7月2日—6日《青岛财经日报》)、第四届“好书伴成长”暑假读书征文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青少办发〔2012〕7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主题征文活动和“新华书店杯”暑假读书活动和(该两项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按照市局《关于举办2012年全市中小学生科技节的通知》(南教体通〔2012〕41号)要求,做好“守护光明—青少年近视预防教育活动”(另行通知)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科技节各项活动。各单位以及关工委要充分利用“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教育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中小学生阅读一本党史书籍、收集一个党史故事、观看一部党史影片、写一篇观后感、参加一次红色之旅。组织开展党史报告会、老少两代人“七一”座谈会、参观杨家山里抗日战争纪念馆和92132部队军史馆、胶南党史图片巡回展等 “党史知识宣传月”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军民共建活动,增强学生爱党、爱军、爱国的热情,激励学生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3.做好新生学段衔接工作。各学校要在新生报到后加强对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情况,做好对新生入学适应性和学段衔接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做好学校设施开放工作。各学校要继续面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图书室、实验室、体育场地、艺术教室等设施。要利用好学校网络资源,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鼓励学生和家长一起走进文化场所,参加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

三、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自2012年7月4日(星期三)开始,2012年9月2日(星期日)学生报到,9月3日(星期一)学生上课。

(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暑假自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开始,2012年9月2日(星期日)学生报到,9月3日(星期一)学生上课。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暑假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暑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暑假工作意见,认真开好暑假工作部署动员会,对放假前夕和暑假的各项工作做出周密安排。要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时间,及时总结检查假期工作。各单位要提前三至五天组织全体教师返校,全面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关工委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暑期相关专题教育工作。

2.规范假期教育行为。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教师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禁止学校、幼儿园在假期中联合或将校舍、园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严格遵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育行为的若干意见》和《胶南市人民教师自律公约》等行风建设规定,禁止教师有偿补习。对进行有偿补习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各镇(街道、园区)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家长需求合理安排幼儿教师轮休;因园舍房屋建设改造致使幼儿无法入园的,要积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防止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3.建立暑期工作督查机制。为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的布置,市局在暑假期间成立暑假工作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暑假教育行为进行督查。对假期工作执行不力或者出现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做好暑期特色工作总结。各单位选取1-2项特色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附活动照片3-4张,活动总结于9月10日(星期一)前报市局基础教育科。于9月8日前,把第四届“好书伴成长”暑假读书征文报局党建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djntw@126.com。

各单位于 7月2日(星期一)前,把上半年学校工作总结、暑假工作计划和假期值班安排表,书面报基础教育科(值班表同时报局办公室),假期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学校工作计划,于开学前三天内书面报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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