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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通知

2012-07-10 14:18:17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青岛奥数网7月10日 目前,岛城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学生已进入2012年暑期,为使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青岛市教育局下发了2012年青岛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通知,以下为具体内容:

制发单位:青岛市教育局

文件字号:青教办字〔2012〕124号

成文日期:2012年07月03日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侥幸大意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暑假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放假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学生假期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地反思和分析我们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召开的家长见面会、班会、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发放《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构建家校一体互动模式,培养学生的居家网络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合理分配上网时间,外出旅游注意乘车安全,避免交通伤害,防范大风、雨雾、雷电等恶劣天气,躲避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法守纪和珍爱生命意识,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

三、采取积极措施,狠抓防溺水工作

针对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局主要领导最近要求机关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下气力扼制溺亡事故的连续发生。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2〕7号)、省市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2】65号)要求,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池塘、拦河闸坝,尤其养殖池塘、偏远无人管理的开采基坑等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结合市教育局下发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要求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注重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暑假期间学生交通安全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针对当前车辆不断增多,道路交通状况不良,交通安全事故有所上升,又正值假期旅游旺季等实际情况,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尤其对师生的外出旅游、夏令营活动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带队干部和教师的责任,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严防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制定安全预案,严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五、暑假前后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在暑假前,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重点要放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平房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同时,对校园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也要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畅通有效。对该维修维护的要立即组织力量在暑期内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暑期结束后顺利开学。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和管理不善酿成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各学校(园)将放假前后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情况于9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保处,市教育局将在开学后组织力量结合期初视导对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各学校(园)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年度对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的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六、加强暑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恪尽职守,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报告和处置,要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现象发生。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安全处联系。

联系人:张星军

电话:8271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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