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规定各学校不得向跨区学生收取赞助费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2012年青岛市规定各学校不得向跨区学生收取赞助费

2012-08-13 10:53:50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各学校收取捐赠款也必须进行公示,各区(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新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范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行为,收取捐赠款时必须进行公示,依法为其出具凭证,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部门还明确要求,各类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跨区域入学的学生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若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各区(市)都要成立由教育、发改委、审计、物价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学校设置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审计部门要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及代收费许可项目的审核,禁止收取任何名目的择校费,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同时,还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