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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岛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

2014-07-10 11:30:00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青岛奥数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素质教育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02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2014年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8100人。

2.有关规定

(1)小学入学年龄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小学新生招生时,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产证进行报名。

(2)今年嘉陵江二小投入使用,划片范围:长江路办事处辖区太行山路以西、昆仑山路以东、嘉陵江路延伸至昆仑山路以北(含扒山村)区域。香二小和香三小除不再招收嘉陵江二小范围内的学生,原划片范围不变。

(3)今年全区小学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有关详情请家长登陆“青岛开发区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按规定时间报名入学。

(4)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学校具体划片范围见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各校需在校门口醒目处张帖报名时间、划片范围、报名指南等。

(5)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统一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7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28日—7月6日;

统一录取时间:7月9日;

统一补录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5)网上报名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将由局根据各学校网上报名人数,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等情况最终确定,录取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示。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

2014年全区小学毕业生5503人,初中计划招生5610人。

2.有关规定

(1)初中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

(2)今年区局将继续对初中学校招生严格把关,对局属小学六年级和长江路办事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资格进行统一审核,根据市局招生意见及区局有关规定,统一确定局属小学和长江路办事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初中就读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对在各局属小学就读的片外生,一律回片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3)致远中学初中部今年仍招收寄宿制初中生,采取划片和部分招生压力大的区域(薛家岛办事处、长江路办事处)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派上位的学生回原片区学校就读。致远中学初中部提前报名,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4)实验初中、第四中学、第六中学原划片范围不变,根据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先招收本区户口片区内自购房学生,其次招收片区内户口及区外户口自购房学生,再次招收区外户口租赁房学生,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将对超出计划部分学生统一调拨到有空位学校。

(5)今年六中面向长江路办事处区域提前招收2个小班,共80人,采取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6)因购房居住地变动而要求跨片调拨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口非本区小学毕业需回区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小学升初中跨片调拨申请单》及《2014年外地回区学生报名登记表》,由招生和毕业学校审查同意,经区局批准后依据有关招生文件办理调拨手续。

(7)各初中学校要制发《初中入学报名单》,发给划片内小学。由普教处会同招生学校、各小学一起审核、填写《初中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普教处公章,归档留存。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1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小学和初中招生压力都很大,小学招生仍然实行网上报名,各学校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克服困难、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局成立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学校要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各项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妥善安排好本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以开展试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快慢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各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合理确定学校规模及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3.高度重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各学校要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中的各项规定,妥善安排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入学,切实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合法权益。

4.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入学。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到本校随班就读,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必须接收。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学校要填写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统计表于开学一周内报普教处。

5.加强监督,严肃招生秩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严于律己,秉公办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私自招收片外学生,各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入学证件的审核力度,采取审核证件和跟踪家访双认定的方式确定学生是否居住在本校学片区内,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对违反规定,私自招收片外生的学校,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6.搞好宣传。要通过提前发放、张贴招生简章等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要向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家庭告知2014年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向新生告知报到时间、要求;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等。特别是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要耐心为家长解释说明我区的入学政策,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做好招生入学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未尽事宜,请与区局普教处联系。

联系人:李梅雪 电话:8698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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