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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各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5月下旬公布

2011-05-06 15:16:37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或将扩容;民办学校在6月11和12日报名

核心提示

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何时公布?“小升初”如何报名?需要出具什么样的报名材料?特殊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昨日,合肥市教育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相关要求,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县区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定相应具体实施方案,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方案有望于5月下旬向社会统一公布。7月上旬,各小学依据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完成招生报名工作,7月中旬,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初中招生录取工作。

2011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凡户籍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内所属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5类材料: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集体报名;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在本行政区,未在本行政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行政区升学,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单独报名。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的材料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和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今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6月18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今年合肥市初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科技创新、计算机类特长生。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初中学校须是经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体育专项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原则上,每个县区只能安排1~3所初中学校招收科技创新、计算机特长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初中录取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县区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要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项目名称、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在原毕业小学和初中录取学校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在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方面,公办学校应按照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三县聋哑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在学区内就近随班就读。市区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或在本区的“弱智儿童辅读班”就读。

今年,合肥市将进一步扩大定点学校数量,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切实保障同城待遇,实现“零障碍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暂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统一到暂住证所在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就读。各县区办理登记的具体时间、地点将由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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