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适龄儿童入学将追责 紧急情况教师开溜可解聘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拒适龄儿童入学将追责 紧急情况教师开溜可解聘

2011-05-13 09:33:49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民意

征集方式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6月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ahfzb.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义务教育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fhxh@163.com。

学生犯了错,学校不能责令其转学、停学;食品、火灾、地震等安全教育或将纳入课程计划;紧急情况下,教师未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可以解聘。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公开征集民意,对学生、学校、教师三方责任与义务等内容拟作出诸多新规定。

【关键词:违纪】学生违纪不得责令其停学

“让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是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一大亮点,其中规定,教育部门应合理划分学区,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教育部门应统筹安排就学,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县级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接受义务教育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庭给予帮助。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批评教育;可给予纪律处分,但不得责令转学、停学、退学或开除。

【处罚】拒绝属于就近入学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责令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转学、停学、退学或开除;拒绝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等。按照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关键词:重点班】学校不能乱划分“重点班”

重点班、重点学校今后将不能乱划分。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此外,普通学校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鼓励设区的市政府整合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设立特殊教育学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处罚】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学校,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关键词: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一次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教学、生活区域。学校应当将食品、交通、火灾、地震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每学期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学生投保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学校周边兴建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业,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场所或者设施。

【处罚】发生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关键词:师德】紧急情况教师开溜可解聘

修订草案拟规定,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居住周转房。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紧急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

【处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在工作岗位上遇到紧急情况,未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或组织学生参加有偿教育培训和补习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解聘。

【关键词:教育违规】乱公布考试排名被“叫停”

学校和教师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禁止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或者测试;将各种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交通协管、商业宣传等危及学生安全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

【处罚】违反以上规定,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