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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指南

2011-10-17 10:06:26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包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指南: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1、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要出示工商执照,在我市务工的要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对稳定工作的劳动合同;均要求1年及以上;

2、暂住证。进城务工人员要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的在我市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及以上;

3、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在一起的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二、具体办理时间

时间:7月12日、19日、26日

8月2日、9日、16日、20日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定点学校入学,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到招生点办理就读手续。

咨询电话:0551-3357137 0551-3357825

举报电话:0551-335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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