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云安县中考家长被通知,“今年毕业生在尚未确定读高中、中职、技校之前,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并被要求预交300元“定位费”。不升学,就扣证。“被就业”、“被中考”,难道又冒出个“被升学”?
舆论自然站在弱者一方。毕业证不是“人质”,不能强买强卖,更何况非义务教育阶段本来就应该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可是,问题真这么简单吗?
云安辩解称,目的是想让学生初中毕业暂时不要去打工,而是先去读高中、中职或技校,等大一点再进入社会。说实话,这句话让我“很感动”。问题不在“被升学”,而在“不升学”。
青少年问题专家单光鼐曾提出一个概念“县域青年”。他们生活在相对封闭的县域环境,他们既不是农民,与城市居民也有区别。大量的农村孩子初中毕业以后因经济或其他原因未能上高中,因而在县城的中学生中,很多学生对前途丧失信心。瓮安事件中,被传讯、拘留的涉案人员很多是这样的中学生。
这就是云安的做法“情有可原”的地方,这个“情”就是未成年人的教育绝对不能放任自流。毕竟韩寒只是凤毛麟角,而我国就业结构不合理,大学生、高专和初中生的比例是1∶3∶26,高专生奇缺,而初中生过多。现代社会,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专生应该占主流才对。
看来在云安,学生受教育权还是得到保障的,但是为何家长不领情呢?这才是全社会应该深思和反省的地方。调查显示,初中生放弃升学的原因主要是:升学无望(85%),经济困难(65%),学了没用(60%),不能就业(55%)。云安初中生辍学显然是因为后三个原因,这显然是教育部门想为而不能为也。广东这样的富裕地区尚且如此,老少边穷地区可有“被升学”的荣幸?“拿毕业证吓住学生,还有什么事办不了?”其实很无奈。
福建闽侯中学为了“降低辍学率,提高学校综合成绩”让学生“被中考”,云安则强迫他们“被升学”,错在动作粗野了点,应该变得合法且温柔,但是“初衷”绝对不可以忽视。小时候,教育只是一块石头,全社会要共同保护好它,成年后,我们才发现:这是一块捡不回的钻石——巴甫洛夫如此强调人类基础教育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