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批复同意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案,今年两所高校将首次试行“自主测试、参加高考、综合评价、提前录取”举措。继杭师大出台具体招生方案后,记者在浙工大招生网上看到,该校也已推出201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根据招生简章,该校“三位一体”招生将按照“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试行第一年,浙工大招生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选拔条件:会考成绩至少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
试行第一年,浙工大招生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均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两项):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为A的科目 |
文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英语、数学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10 | 语文、历史 | |
理科 | 化学工程与材料类 | 10 | 数学、化学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10 | 数学、物理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数学、物理 | |
软件工程 | 10 | 数学、物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 | 英语、数学 | |
工商管理类 | 10 | 英语、数学 | |
建筑学 | 10 | 数学、物理 | |
土木工程 | 10 | 数学、物理 |
选拔程序:书面评审+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登录浙工大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报名。选拔分书面评审和综合测试两个程序。首先,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上公布。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16:00;书面评审时间:3月20日;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22日至3月23日;综合测试时间:3月26日至27日;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8日起。
录取办法:会考20%+综合测试30%+高考50%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浙工大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浙工大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