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孩子对某支歌或曲子没兴趣,有的父母就说孩子没有“乐感”。什么是“乐感”呢?严格地说是对“音乐的感受能力”,一般的孩子多多少少都具有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如果他喜爱音乐,那么将渐渐具有对音乐的审美能力,能进一步理解乐曲的内涵。
衡量孩子音乐感受能力的大小,主要应从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是要看孩子歌唱时的音调,唱得准不准确。
有音乐才能的孩子唱出来的歌,每个音的高度都是十分准确的,而且从头到尾都在一个调子里,不会跑调。
二是要看音调的节奏掌握得准确不准确。
音调的节奏就是每个音符的时间长短,这是衡量孩子基本音乐感受能力优劣的标准。此外,还可以从孩子对所唱歌曲的内容、情感表达的深浅和正确与否,作出进一步的判断。如果对愉快的、欢乐的、轻巧的、优美的、柔和的、雄壮的、悲哀的各种内容,都能正确而鲜明地表达出来,那就是具有较好的音乐感受能力。
而在基本乐感方面,则是通过考察孩子对音高、节奏的模唱(即用钢琴弹出一个一个的音,或一组一组的音,让孩子模仿它的音高唱出来。用手打出一组一组的节奏型,让孩子也照样打出来)确定其对音乐的感受能力、模仿能力和记忆能力的高低。
孩子具备基本的音乐感受能力,是学习音乐的条件,通过对孩子有计划的训练,孩子的音乐感受能力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