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在龙岗各学校的升旗仪式中,多了身穿警服的“法制副校长”身影,这是龙岗区公安分局为切实加强龙岗区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一系列具体措施的一项。除此之外,措施中还包括派出所与各学校建立一月一辅导,每月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辅导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各学校召开家长会时,“法制副校长”或“安全辅导员”要参加会议并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辅导,传授家长和学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等。
据了解,5月7日前,龙岗区各派出所、街道教办、交警部门联合行动,用一周的时间对各辖区的每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逐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健全“法制副校长”、“安全辅导员”制度,在龙岗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中配备一名领导或民警担任学校、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或“安全辅导员”。派出所与辖区各学校建立一月一辅导制度,每月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辅导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学校召开家长会时,“法制副校长”或“安全辅导员”要参加会议并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辅导,传授家长和学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技巧。龙岗公安分局还根据辖区治安情况,实时统一印制《校园安全防范指导》和《学生安全防范教育手册》提供给学校,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龙岗区各派出所与辖区学校、幼儿园指定专门民警和学校教职人员作为联络员,定期通报辖区社会治安情况和校园安全情况,并建立紧急、异常情况热线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早退、缺课等情况。加大重点时段警力部署,学校开学期间,每天早上、中午、晚自习学生到校、放学前1小时,属地派出所要安排1名民警带巡防员到校门前巡逻值守,属地交警要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交通疏导,确保师生安全进入和离开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