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秋季招生咨询电话
一、招生对象
1.目前在深圳市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申请入学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居住证查询单;
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⑤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属于独生子女的可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非深户适龄儿童如是独生子女的,应在计生证明上注明属独生子女,同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户适龄儿童应提供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重点工作日程安排
(1)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龙岗区小学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和《龙岗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指导学生准备升学资料。
(2)4月18日—5月5日,小学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3)5月5日,网上预报名数据整理及信息核对,核实处理重读问题。
(4)5月6日至5月9日,学位申请。学生家长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申请学校初验。
(5)5月10日至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6月18日至6月20日,学校拟定录取名单,经教办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录取顺序与小学一年级一致,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可以先录取本校六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7)6月21日至6月23日,检查核准。经教办、区教育局核查确定招生录取名单。各教办、学校拟定生源分流方案。
(8)6月25日,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各教育办组织生源分流和学位调配。注册时间由学校自定。
龙岗区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