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201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0]68号),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拟定我区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招生对象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各类学生。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学生。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或母在深工作,且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境内非深户籍学生。
3、其父母在深合法居住的港、澳、台籍学生。
4、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其父母在深合法经商或工作而居住的外籍学生。
5.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报名材料准备
报名时,学校初步验核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原件,收存家长签名确认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学生的深圳户口簿
2、父亲或母亲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1)深圳市户口簿;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4)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深圳市居住证;
(6)港澳回乡证;
(7)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3、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与住宅局签约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购房合同;
(4)学生户籍地址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可为非父母);
(5)父或母的租赁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办理,并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6)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记录备案。
(二)台湾籍的学生
1、提供学生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提供"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区台办办理),入学后,才进一步办理《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中的相关事项。
3、父亲或母亲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1)深圳市户口簿;
(2)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深圳市居住证;
(5)港澳回乡证;
(6)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3、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商品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租赁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办租赁所办理,并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4)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的购房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记录备案。
(三)境内非深户籍的学生
1、提供学生的深圳市居住证;
2、父亲、母亲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1)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
(2)父或母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4)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
(6)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3、提供家庭计划生育证明文件(在深圳的居住地街道办办理);
4、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与住宅局签约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购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赁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办租赁所办理,并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记录备案。
5、父母双方为境内非深户籍的,父母一方提供在深工作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在深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6、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四)港、澳籍的学生
1、提供学生港澳回乡证;
2、父亲或母亲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1)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
(2)父或母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
(5)父或母的深圳市居住证;
(6)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3、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与住宅局签约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购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赁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办租赁所办理,并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记录备案。
(五)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的外国学生
1、提供学生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护照。
2、父亲、母亲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1)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
(2)父或母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
(5)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子证明原件)。
3、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与住宅局签约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购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赁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办租赁所办理,并延续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国土与房产局记录备案。
5、父母双方为境内非深户籍的,父母一方提供在深工作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在深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6、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三 住房类别说明
A类:
①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父或母)及学生为深圳户籍且入户在上述房产。
②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父母持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B类: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学生为深圳户籍且入户在上述房产。
C类:
父母在我区某地段购房(家庭产权51%以上),业主(父或母)或学生没有入户在上述房产。
D类:
(各种情况租房户以及其它类型住房证明的子女)
父母在我区某地段租房户户主的子女,或购房产权在50%以下的业主的子女以及提供其它类型住房证明的子女。
四、时间安排
1、4月2日前,各小学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有居住"地段代码"示意图的报名宣传单张。
2、4月9日前,家长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3、4月13-16日,各小学组织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布置和指导学生家长填报报名表,解释今年的招生政策。此间,各小学组织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上交签名确认信息内容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由学校初审证件,基本合格后,学校在返回家长的报名表上盖章确认受理报名,并提供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为合理地安排初一新生就近入学,我们通过《福田区2010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及居住地段代码示意图》(附件2),将福田区划分为125个居住地段(简称"地段"),并给予相应的代码。各小学毕业生选择"住房地址"的地段代码时,要以上述"示意图"为依据。
5、4月19-23日,由各小学代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家长4月25日后可进入http://czzs.szftedu.cn/cx.htm网页,输入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及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号码便可调出报名信息内容,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信息有错漏,由家长于4月26、27日,在学校的上班时间打电话到学校提出更正。
6、各小学要告知居住在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属的本校六年级学生,必须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及网址,了解各对应区招生报名的政策,掌握各区招生报名的时间和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的区申报初一学位。同时学校还要将福田区教育局对外公布信息的网址http://czzs.szftedu.cn/cx.htm告知上述学生及家长,请他们注意在该网址查询我市上述各区教育局的招生公告,我区教育局会及时在网上转发。请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及时通知在外区居住的学生和家长到上述网站下载各区的有关公告。
今年,我区各学校不再对居住在外区的本校毕业进行证件审查和信息录入,以免造成误导。
市及各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市教育局 | 82001533 | http://www.szeb.edu.cn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4 | http://www.luohuedu.net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http://ytjjk.sz.edu.cn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 http://jyk.nsjy.net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81394 27870039 | http://www.baoan.net.cn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 | http://lgjjk.sz.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88211352 | http://gmjyzx.baoan.net.cn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4622683 | http://psjyk.sz.edu.cn |
8、4月19-21日,原在深圳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的学生家长和原就读于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区属的学生家长,持原就读小学开出的证明和相关报名材料,到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福田区委南面,益强小学东侧302室,电话:82918379),教育科核对相关材料和名单后,安排到指定的小学,各相关小学于4月24日受理报名并代录入报名数据。
9、4月24日,各小学受理外省、市、区学生的报名,家长4月25日后可进入http://czzs.szftedu.cn/cx.htm网页,输入学生的身份证件号码及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号码便可调出报名信息内容,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信息有错漏,由家长于4月26、27日,在学校的上班时间打电话到学校提出更正。
各小学对到本校报名的外省、市、区的学生,要负责信息反馈和通知入学等工作。
10、5月24-28日,各小学向在本校报名的学生(含外市、区)反馈审验结果,家长可对审验结果提出申诉,学校收集汇总后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进行资料更正。
11、学校信息录入和更改的网页于6月11日下午5:00关闭。
12、6月14-18日,各小学用招生网站"打印上报报名名册"功能打印学生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科。
13、6月14日-7月5日,为福田区教育局复核资料和统筹安排学位时间。
14、初一新生安排学位时,以同一地段去同一所中学为原则。如果某地段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过多而无法全部安排在同一所中学时,则参考不同的"住房类别"和"户籍类别",按本地段"住房类别"分类逐级安排。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安排在招生地段内学校就读,如果本地段同为"A类"的住房类别的学生仍然过多,则采取划定入住时间或其它办法安排学位,其余的学生安排到相对远一点的学校。
15、7月7日上午10:00后,各小学到教育科领取《福田区2010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附各小学毕业生升学去向表。
16、7月7日下午3:00后,所有本校和外市、区的学生报名小学领取《福田区2010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
17、7月8日后,各小学将未发完的《福田区2010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放本单位大门值班室,方便家长领取。
18、各小学毕业生接到《福田区2010年初中一年级学位安排通知书》后,必须按各初中学校指定的时间到指定中学报到注册,过期教育局不再安排学位。
19、现在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居住的福田区属小学毕业生,根据上述各区的要求报名和注册,请有关同学和家长注意与上述各区联系。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考虑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容易出现错漏,以致影响材料审验结果,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为准确录入信息,我区今年报名方式仍然采用家长到学校报名,学校代录入资料,然后由家长上网认真审阅并经常查看,核对学校录入的信息并及时提出更正(资料的准确与否,由家长负主要责任),这样可提高信息填报的准确性。
2、学生"居住地段代码"、"住房类别代码"、"户籍类别"、"居住地街道办"的准确录入与否,将直接影响材料审验和学生初中学位的安排,因此各学校录入信息时要准确无误。
3、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4、鼓励适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学习能力评估。凡符合我市就读条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应当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5、学校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也不接收任何材料。
福田区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文章来源:http://czzs.szftedu.cn/c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