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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偏向行政人员

2010-02-23 09:21:21     标签:小升初名校动态

2009年1月1日起,由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正式施行。2010年1月底,教育部宣布: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已于2009年底全面兑现,占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也争取在2010年春节前兑现到位。

这是一场涉及广大人民教师切身利益的改革。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完成情况良好,受到广大人民教师的欢迎。但也要看到,少数地方落实情况还不够理想。这些地方的改革进展如何?教育部“春节前到位”的承诺是否已兑现?不能兑现的原因又是什么……

今日起,本版推出“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调查”系列报道,本报记者深入调研广东中山、山东滨州、甘肃兰州三地,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改革现状。

“工作20多年的一线教师待遇,可能还不如20多岁的学校团委书记。”广东省自实行教师绩效工资以来,一些地区和学校分配方案出现“偏行政、轻教学”的现象。一项好政策,如何不变味,而是变得更好,值得深思

再过一两天,广东各地中小学将陆续开学,2009年下半年的学期绩效工资也将于开学后发到教师手上。“我们高三已提前开学了,估计这几天就要发学期绩效工资了。”广州市某中学的许老师告诉记者,“我是一等,有1000多元。”

没有在“节前兑现”,不过,老师们并未因此多有怨言。因为,上学期的绩效考核一般都会延后,开学后再发,大家都能理解。

不过,记者在广东中山市调查时发现,目前大家议论较多的,是分配方案。

不久前,中山市两位政协委员在当地两会上反映,工作20多年的一线教师待遇,可能还不如20多岁的学校团委书记。李树华和欧阳传圣两位委员调研发现,国家于去年初开始推行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在当地实施起来却变了味儿——各学校在制定绩效分配方案时,明显向行政管理人员倾斜,一线教师获益不多,引起强烈反响。

记者调查发现,绩效工资“偏爱”校领导的情况不独发生在中山,在广州等地同样存在。

“教得再好,不如当个领导”

一线教师劳动难以体现

中山市1月初开始实施绩效工资。仅半个多月后,一些学校在执行时就出现了偏行政、轻教学的现象。

“学校行政人员最高工资可达一线教师的3.5倍。”据欧阳传圣调查,众多一线教师对这次绩效工资改革不满,因为自己的收入原地踏步甚至还有所减少,而中层领导、校领导待遇增加的幅度过大,“绩效工资变成了官效工资”。另一位委员李树华也颇为担心:在这种绩效工资方案下,一线教师辛苦的劳动没有得到体现,积极性备受打击。“没有一线教师每节课辛勤劳动,就靠少数几个行政领导能行吗?这种不公平现象必然会导致教育服务质量下降。”

对于政协委员的质疑,中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了两点:一是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府投入了3.33亿元,“可以肯定的是,全体教师的工资会全面上涨,因为总量增加了”。二是实施绩效工资,并非平均分配,其本质恰恰就是打破大锅饭,奖勤罚懒。具体来说,分配过程中可能有个别老师的工资没见涨,但“个体不能代表整体”。他认为,该问题是个别老师对政策进行了误读。

教师的意见,仅仅是对政策的“误解”吗?而这种“误解”,仅仅来源于“个别”老师吗?“我们学校也是啊。而且,我了解的广州相当部分学校都是这种情况。”广州市第十三中学一位老教师说。而一些来自东莞等地的教师网民则直言不讳,当地一些学校的绩效工资方案是“让一些领导先富起来”。

“你说你要打破大锅饭,那应该是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业绩多出色,拿多少钱。可事实呢?”这位老教师顿了一下,“就拿我们学校来说,明确规定奖励绩效这块人均1500元,但校长可以是这个平均数的2.5—2.8倍,教导主任等中层干部达1.7—2.2倍。他们拿得多,我们相应拿得就少了,等于是挖我们的去贴他们。难道校长、中层干部比一线教师干的活多一两倍吗?”

“教得再好,不如当个领导。”从广东不少一线教师口中,记者不约而同听到了这样的话。广州天河区某小学唐老师也向记者吐出苦水:“绩效工资应该向一线老师倾斜,但从学校拟定的实行方案中,我们也感受不到这种倾斜,反而学校领导层的工资涨了不少。”该校负责人表示,绩效工资本应是从去年1月开始实施,但至今学校一直都毫无动静,归根到底就是老师的待遇“没谈拢”。

教学绩效几乎“无尺可量”

工资发放缺乏指导与监督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后者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意见特别指出,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广东也于2009年3月出台了《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但为何一到学校,“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就变成了“向校领导倾斜”了呢?

有关专家认为,这源自教师绩效本身缺乏相对客观的评定标准,几乎“无尺可量”。“教师的工资该用什么绩效来评定?教育不同于其他工作,绩效不能够马上体现出来,而且教育工作是集体劳动的结晶。所以要评定绩效,最后还是只能与学生考试分数、升学率等挂钩。而这有违素质教育的方向,也是教育部明令不许的。”省政协委员、深圳实验学校校长曹衍清说。

“国家在出台指导意见时的初衷,无疑是想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但‘多劳多得’,这个‘劳’应该怎样看,缺一个‘准’。”长期从事教学研究的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曹卫真表示,正因如此,绩效工资这一“惠师”政策给少数掌握权力的人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

专家指出,既然缺“准”,省、市、区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就应该积极调研,真正广泛地听取老师的意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出一套相对具体的绩效考核制度,而不是仅仅把国家的指导意见再泛泛复述一遍。同时,对各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进行调查,加强监督,制止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而不是出台一个意见了事。

据了解,广东在推行绩效工资时,各地政府都加大了投入,但方法有待改进。如中山市教育局将教师每人每年48000元的绩效工资分配权下放给学校,让学校自己“切盘子”。根据广东省2010年的财政预算草案,2010年将安排10亿元推动教师工资水平“两相当”,其中就有相当部分用于发放绩效工资,如何从省的层面对学校进行具体指导和严格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校领导掌握分配主动权”

教育行政化更加倾斜

绩效评定缺乏客观公正的标准,工资分配违背中央原则,这样的绩效工资方案为何在一个个学校得以通过并实施?这引起了不少专家和一线教师的更深层次思考。正如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所说,教育的过度行政化,导致了学校领导在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中掌握了绝对主动权,学校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领导多、老师少也就是很自然的了,“所以,根本还是体制的问题。”

虽然据广东省人事厅工资处负责人介绍,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时,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在本校公开并报政府人事部门备案。但一些老师在中山市政府论坛上反映,一些学校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表面上是征询所有老师的意见共同制定的,但实际上却是走过场。“这样的绩效工资方案在人为拉大教师与行政人员的距离,人为地制造新的教育矛盾!”

“特别现在还出现了一种新情况,就是中小学里刚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教师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适用新的聘任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不如老教师那么牢固,不敢得罪校领导。”他们说。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愿意踏踏实实钻研业务,提高水平,把课上好,把学生教育好?倒不如削尖脑袋去混个教导主任、副校长什么的干干来得抵(广东话:合算、划得来)。”孟浩提醒,教育行政化导致行政人员得好处,行政人员得好处又导致更多的人干行政,这样一来,行政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行政人员在中小学中所占的比例有扩大的趋势,正是教育过度行政化产生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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