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话我们都很熟悉,大概的意思也都明白,就是你想挣钱没问题,但是要讲良心、讲道德,最低限度你还得守法。其实,这话是孔夫子说的,后边还跟着一句,是“视之有度,用之有节”。联系到孔夫子是开门办学的,于是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也是孔夫子收学费的指导思想:不仅收费要收得有道理,而且还要“视之有度”,不能太贪,“用之有节”,连收的学费怎么花他都有考虑。
孔夫子迂腐了:他办的算是名校了,怎不坐地起价,坚持只收一条腊肉?他完全可以看人下菜,对富家子弟或慕名远道而来的学子收个一头活猪也不为过呀!“取之有道”嘛,他甚至还可以搞个择校费或是捐资助学的名堂。
这就说到了择校费。如果再提这个话题,会有人凛然作色:我们不是已经明令禁止收择校费了?但明人不说暗话,是人都知道,谁家的孩子要想跨学区上个名校,是要“被自愿”交上一大笔“捐资助学金”的。至于交多少,没有明码标价,只有“随行就市”,一两万很常见,六七万不稀奇,昨天看报,说是广州某小学名校,竟然搞出了12万的天价。
的确,择校费收得不合法,于是爱财的君子们本着“取之有道”的精神,把它变成了“捐资助学金”,你指责学校巧立名目借尸还魂吗?学校很无辜,说收上来的钱很多都上交了。你问教育主管部门?他们会说这是市场需要,如果取消了这笔费用,就等于剥夺了一部分家长为孩子择校的机会,再说了,没人强迫你,嫌贵,你可以上免费的普通小学嘛。你再说家长们不应该助长“择校风”吗?家长说孩子是我们的一切,就算砸锅卖铁,我也得让他上个好学校啊。
这么一个弯弯绕的怪圈,转了一年又一年,到了今年,名叫“捐资助学金”的择校费变本加厉地涨到了12万。怎么解决这个难题呢?媒体在呼吁,专家在思考,就连教育主管部门也貌似在着急。其实“破题”很简单:优质教学资源,是用来“均衡”的,不是用来卖的。
北京城,警方横扫夜总会,那个中外闻名的“天上人间”也被一锅端。一时间,那里的小姐们有多美、收费有多高,成了坊间谈资,言谈中还颇有几分艳羡。说白了,那“天上人间”也是汇集了“优质资源”。扫黄之前,客如云来,没有哪个客人会嫌贵,更不可能去投诉高收费,君子好逑、小姐爱财,你情我愿,一团“和谐”。然而“天上人间”还是被扫黄了,这是因为政府表达了一个坚决的态度: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卖的。
教育界乃斯文境地,拿小姐作比,或许会有人恼怒于对声名的辱没。然而,道理还是要讲清楚: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拿出来卖,这是底线,这是原则。因为无论是什么人,如果整天盘算着“还有什么可以拿出来卖”,那他一定会走向下流,而且是,卖价越高越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