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164号,附件中省教育厅的通知简称“3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教育局的要求重点做好创建“书香校园”活动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的申报工作。
一、 关于创建“书香校园”活动
请各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创建“书香校园”活动的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将纸质申报资料报送局四楼德体卫艺科二室,电子版发德体卫艺科邮箱(ydtwy2006@126.com)。用于宣传的学校照片电子版请拷贝光盘(在光盘上标注学校名称)并连同资料一起报送,不需另发邮件。
二、争当“阅读之星”活动
请各单位先行按照35号文的要求进行宣传部署,详细评审办法市教育局“书香校园”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附件:
《转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穗教办转〔2010〕164号)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鲁炎山,联系电话:1881913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