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拟出台“十不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征求意见稿提出
“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以“十不准”原则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招生。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民办初中“小升初”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提前招生视为无效,其招收学生将不能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
小学学位必须人户一致
与往年同时发布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不同,今年《征求意见稿》只涉及义务教育阶段,不含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文中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提出“十不准”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年广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基本与去年一致,中小学招生都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小学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初中学位则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地段划分以及“九年一贯直升”等方式进行分配。
在此基础上,各学校可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经审定的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10%的特长生。和去年一样,个别学校开展合唱、交响乐团项目,经市教育局同意,学校招收特长生比例由原来不超过15%调整为16%。
招生计划地段需提前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根据《征求意见稿》精神,制定本地区招生工作细则,并于今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不仅如此,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及时了解当地适龄儿童情况,合理划分小学招生地段,并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的相对稳定。在小学报名之前,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小学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在初中招生工作开始前,相应的“小升初”政策内容也要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此外,各区教育部门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同时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民办初中可申请电脑派位
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并不涉及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其招生方案将另行规定。根据教育局要求,公办外国语学校将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特色办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开展招生工作,简言之即就近、免试入学。
按照规定,民办初中“小升初”须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并在区(县级市)教育局和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下进行,提前进行招生的,其招生行为视为无效,教育部门将不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和发放毕业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民办初中学校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向属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其提供电脑派位服务。
公示十日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原件]
目前,广州市教育局已在官网上挂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民如有不同意见,可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或政策法规处反映。电子邮箱:caiym@gzedu.gov.cn;通信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十不准”
1.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
2.公办学校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3.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
4.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5.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6.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作为升学依据7.不准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进行文化科测试8.不准班额超标(小学每班不能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
9.不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初中学校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除外)
10.小学(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除外)不准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