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荔湾区小升初返区生、外地返区生报名审核须知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2014荔湾区小升初返区生、外地返区生报名审核须知

2014-04-29 11:24:13     标签:小升初资讯

查字典广州奥数网:根据广州查字典家长“彤彤妈咪”发帖称荔湾区公布2014年跨区生及返穗生报名审核须知,根据须知可知需要办理的家长必须在5月8号那天荔湾区教育局办理,仅此一天,有这个需要的家长要留意好时间,不要错过啦。

(一)什么是本市返区生,外地返穗生

本市返区生是指户籍(含蓝印户口)在荔湾区,而在广州市其他区就读,要求返回荔湾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外地返区生是指具有荔湾区户籍(含蓝印户口),在广州市十二区县市以外地区读书,要求返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由外区返入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需具有荔湾区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且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其他合法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在荔湾区。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没有独立房产,而与祖辈同户同住的。

2.父母、祖辈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的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或租赁合同(须经市房管局确认)的地址一致。如户口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到居住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在我区租住房屋(须为唯一居住地)的租赁合同(须经房管部门确认)。

4.申请返回我区升学的学生其在我区的居住地需为唯一居住地,且必须人户一致,对人户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三)需出具的报名材料

1.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上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盖校章)。

2.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经市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协议书、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提供首页及学生本人页)。

3.不能完全出具上述第2条中的材料,常见情况的补充材料如下:

(1)由学生父母姓名缴交的近一年的水、电、煤气、固定电话费单据,或扣除相关费用的工资单(需单位盖章确认)。

(2)房产抵押银行者需出具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银行缴款单据和房产证复印件。

(3)学生为单亲家庭者需出具离婚判决书,并提供房产归属和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

(4)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

(5)单位房产租住户需由单位出具分房证明或单位租赁合同,且能提供上述(1)的材料和其他能证明实居在该地址的材料。

(6)其他能证明在我区的居住地为唯一居住地的材料。

(7)民办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证明,对因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审批的民办小学毕业生,作现场登记,并在5月15日补交有关资料。

(四)升学方式

经批准的返区生及返穗生,北片的参加电脑派位,南片的统筹安排学位升学。

审批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审批地点:荔湾区教育局(荔湾区多宝路58号)

联系电话:8194821181948311

荔湾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

2014荔湾区小升初返区生、外地返区生报名审核须知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