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9月24日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征求修改意见。该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是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列出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七条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办法。还包括了公办学校以及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2015广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一)
广州市教育局9月24日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征求修改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办外国语学校按以下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一)公布招生计划。学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今年的招生计划。(二)确定面谈名单,如要求学校以当年招生计划的3倍为面谈指标数。
2015广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二)
(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办外国语学校要:组织面谈。1.学校应提前公布招生方案含面谈规则。2.学校面谈工作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开展。3.学校面谈内容为英语综合能力。4.学校应组织由若干名评委组成的评委小组(可聘请1-2名校外专家)开展面谈工作。5.学校应规范面谈程序,面谈过程全程录像(含录音)存档。6.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学生成绩,并由面谈评委签名确认存档。
在录取新生时,要求1、面谈结束后,各公办外国语学校均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按1:1.5比例预录取的名单,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天。2.录取时,均按面谈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出现弃权者时,均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3.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正式录取名单。4.学校应及时将录取结果上报相关区教育局确认录取资格,以便区教育局统筹做好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工作。
2015广州小升初民办校招生办法
广州市教育局9月24日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征求修改意见。其中,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如应当坚持“免试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成绩为由拒绝学生报名,不得在报名时举行或变相举行测试和面试等规定。
2015广州民办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第九十五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招生考试中,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一)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二)在小学毕业考试以前进行招生;(三)将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考级证书作为报名依据。(四)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五)借助中间方(含培训机构)通过组织考试、竞赛或培训等形式录取新生。(六)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或作为加分奖励、升学依据。(七)委托小学推荐优秀生源,组织小学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