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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生不拨付教育经费

2010-03-18 10:22:39     标签:小升初资讯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马璇)昨天,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201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据了解,我市今年小一学位将于本月24日开始网上预报名,初一学位申请将于4月上旬开始。

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严把新生入学关。

全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向其收取任何教育费用,并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等各种名义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小一学位申请并非先到先得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深圳市户籍儿童。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局设立了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

小一学位网上预报名为3月24日至4月9日,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区教育局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

小一学位申请并非先到先得。学校不按提出学位申请的时间对适龄儿童进行排序,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按照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6月14日至20日,各招生学校将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市直属学校招生纳入辖区统一管理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4月上旬,各小学将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4月19日—5月6日,小学毕业生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6月24日—7月9日,各小学将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纳入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招生网址。

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

《通知》要求,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制止学前教育机构与小学学位挂钩的现象。

适龄残疾儿童就读也要申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通知》要求,根据《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各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逐步优先安排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三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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