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等市领导正在听政协委员发言。
在深圳,素有“考高中比考大学还难”的说法。一年一度的中考,不仅让学生、家长,也让学校绷紧了神经。为了把各方从中考中“解放”出来,在深圳“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向中考“开炮”。不过两份建议,出发点相同,具体策略又有所区别,甚至出现观点PK:这边厢,人大代表说要取消中考,那边厢,政协委员说取消中考不现实,建议实行“中考社会化”。
人大代表:
取消中考
把孩子们解放出来
昨日代表报到期间,人大代表陈志豪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取消深圳市中考的建议》,认为深圳应当把学生们从中考中解放出来,取消中考。在这份建议中,陈志豪代表查阅了深圳近年的高中入学率数据,从深圳市2007年至2009年中考的招生人数看出,每年有超过20%的中考生没法进入高中或职校继续求学。高中学位的增长速度远慢于初中生数量的增长。
陈志豪提出,目前深圳的高中学位紧张,考高中已经比考大学还难,并且日渐发展为一种社会意识。使得初中学生们淹没在一片教材和课本之中,让中考成了悬在学生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他们挥之不去的重压。
陈志豪提出,这些没有进入高中或者职校继续读书的学生,走出校园滞后,或许已被社会边缘化,众人却忽略了关注他们去了哪里,做着什么工作,过着怎样的生活。初中毕业的孩子年龄十五六岁,正处于“心理断乳期”。过早地踏出校园进入社会,一旦缺少正确的引导或者遇上挫折,容易陷入困境,阻碍自我成长。
他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取消中考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各地区都已经开始实践摸索改变对中学生学业考核体系标准的同时,深圳也应发展特区先锋的特色,探索出适合深圳市中学生的学习考核体系,把孩子们从中考中解放出来,让所有的孩子不仅有中小学读,还有高中读、大学读,建议深圳市取消中考。
政协委员:
中考社会化
淡化学校间竞争
在本届深圳市政协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中考社会化”的提案,建议学生以个人身份报名中考,淡化学校间的竞争,同时降低各类考试标准要求,促进素质教育发展。但也有教育界人士认为,这一想法出发点虽好,但操作性不强。
担任松泉中学校长的市政协委员凌志伟,在本届政协会议上提出《在我市尽快实施“中考社会化”的提案》。凌志伟说,素质教育已经喊了近20年,结果是学生的课业负担越来越重。课业负担过重必然导致学生厌学。由于厌学,不懂得怎么学而苦恼的孩子在普通初中学校中达到近60%。这种“全民皆兵”的中考大战氛围,直接影响了初中学校的教学和定位。因为社会评价的单一化,学校只能走提高“升学率”、“重点率”的路子,于是形成了恶性循环:教师多讲、学生多考、课外多补、作业多做。
于是凌志伟提出改革中考的建议。他认为中考应该“社会化”,即以学生个人身份在社会上报名,不以学校为单位。这样就淡化了校与校之间的竞争和攀比,也让初中的老师有动力进行素质教育。
基于这一理念,凌志伟还提出降低现有各类考试标准要求,变各类繁杂的考试为初中三年全过程的水平测试,学生学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建议。
对于凌志伟的提案,深圳一知名高中副校长指出,之前有人呼吁过“高考社会化”的问题。他说,一些在外地读初中的深户学生,在中考的时候回深报名,其实就是社会化操作。但他也指出,中考或者高考的社会化,首先面临一个技术问题,“学校可以有统一的代码,但这么多的考生,各自到社会报名,那需要多少设施和人力支持?”所以他认为这一提案想法虽好,操作性不强。
一名初中生家长鲁先生则说,他也希望降低孩子的学习强度,“社会竞争就是这么激烈。如果在初中阶段降低要求,他们到了高中怎么办?”鲁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制度。如果这个不改变,中考也很难有大的改革。
■ 建议撷英
骗购经适房
应追究刑责
骗取经济适用房应追究刑事责任。深圳市人大代表黄翔昨日提交“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者刑事责任”的相关建议时提出,政府应责令骗购者退回房产或者补足市场差价。
黄翔建议,深圳应成立由住房建设部门牵头,公安、金融、工商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专案组,对市民举报的线索和其它怀疑个案进行核实和调查,还原涉嫌骗购者的财产状况。经查实以提供虚假财产状况信息取得经济适用房的,移交检察机关以诈骗公共财产罪追究骗购者的刑事责任。
黄翔还认为,应责令骗购者退回房产或者补足市场差价,并把骗购者列入信用黑名单。
建议停用
“手机短信敬告执法”
深圳应停止使用“手机短信敬告执法”。深圳市人大代表黄翔昨日提交停止使用“手机短信敬告执法”等相关建议。
黄翔认为,深圳路段众多,而交警数量有限,工作覆盖面有限,非法停车被交警发现通过短信提醒驶离就可以免除处罚,没有被交警发现就更不用受处罚,有“手机短信敬告执法”这块“免罚金牌”,非法停车者就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对这种将道路变成免费停车场、零成本的交通违法行为网开一面,打开后门,对违法者本人和其他驾驶人就很难起到教育、威慑和预防交通违法的作用,还极有可能形成“羊群效应”,跟风效仿。
黄翔认为这种执法模式不合理。“如果交警部门认为某个路段停车对交通的影响不大,那么,可以在该路段划出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
位,供有需要的市民使用。”黄翔认为,这既方便市民停车,又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也不存在免除处罚一说。如果交警部门认为在某个路段停车会影响交通,不具备安排临时停车位的条件,那么,只要停车,即违法。
黄翔建议,在能保证交通基本顺畅的路段,划出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位,方便市民停车。并且停止使用“手机短信敬告执法”,加大对非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