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深14条”应对物价上涨,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获补助 物价频涨,深圳开始出招!昨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出台了包括提高生活保障补贴、对鲜活农产品免收通行费等14条政策,并提出将研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
大学生将获伙食补贴
在这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部署的实施意见》(深府〔2010〕175号)的文件中提出,将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等13个单位负责。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
文件还提出,从本月开始,将对具有深圳户籍的优抚对象和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50元、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要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这一轮补贴、补助将持续半年。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在市场供应的保障方面,文件提出,将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品回运力度,提高基地供应产品在深圳消费量中所占的比重,最大限度地保证生产基地产品回运深圳供应市场,以提高深圳农产品自给能力。此外,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将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产品的免收通行费,并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专用车道。
针对此前多次报道的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价格上涨等问题,“深14条”提出,清理涉及农副产品流通企业的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属政府物业的农产品经营店档租金保持稳定。而在政府管理的价格方面,文件要求,必须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深圳将研究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
但对于此前其他地方政府出台的政府价格干预政策,在此次文件中并未马上得以实施。文件提出,要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变化,如果必要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将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文件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在12月15日之前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向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