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深圳各校编报的学位安排计划,深圳市局在充分考虑各学校建设规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和招生地段的基础上,编制了2015年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安排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位安排计划,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招生人数。学籍管理部门要按学位安排计划审核确认新生学籍。
二、各学校要根据下达的学位安排计划,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正常开学。
三、市委教育纪工委将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计划招生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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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