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昨日被执行死刑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文强昨日被执行死刑

2010-07-08 13:36:33     标签:小升初政策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新闻链接

文强人生轨迹

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南区人,在职大专学历,一级警监。

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常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8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查员。2003年5月任党委副书记。

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双规,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2009年9月26日,文强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执行逮捕。

2010年2月,文强一审,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5月13日,文强二审,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持续近三天。

2010年5月21日,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他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期间,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号称“全国排名靠前的刑事侦查专家”。他所领导及主管的重庆市公安局刑侦力量一度居全国前列。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大型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在他的任期内,全市1400多起命案未破,500名杀人犯在逃。他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点击显示
上一篇:郑少东被控受贿人民币826万余元 在西安开审
下一篇:求职压力大 大学生整形忙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