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确定
基本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中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县)前三名的初中毕业生。或者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学校推荐,资格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填写《西安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由所在初中学校推荐,区县教育局审查,报市中招办复审,结果经网上公示。
参加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填写《西安市2010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参加由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测试。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才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选报志愿规定
城六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
达到体育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标准的特长资格生,可选报一所体育或艺术特长资格学校。选报此类学校原则上在城六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
■两种填报志愿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分考生与招生学校沟通和网上填报志愿两个步骤
(1)考生与招生学校沟通:通过专业测试的资格考生,凭本人《西安市2010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简称 《资审表》)与具有本专业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联系,学校按照本校经过审定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选择考生。考生与学校达成录取意向后,考生需将本人的《资审表》交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按照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20%造册,与《资审表》一同在规定时间内交市中招办。
注意:每个考生只能与一所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招生学校也要及时将未列入意向录取名册考生的《资审表》退回给考生本人。
(2)网上填报志愿:专业测试合格且与招生学校达成录取意向的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同时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在“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应栏目中填涂与意向招生学校一致的志愿信息。未填报意向学校或填报其他学校者,所填志愿无效,不能作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