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6日中国新闻网上爆出一个消息——据媒体报道,华南师范大学上月就学生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他人婚姻发出严厉警告:与已婚人士保持“特殊关系”的学生会被开除学籍。但昨日记者从该校获悉,近期该校并没有对此出台新规定,只不过学校在2005年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特殊关系者将遭处分。这一规定近年并无更新。
中国新闻网的这条消息标题为《华南师大规定学生当二奶搞一夜情将开除学籍》。
但记者就此事求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处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该校上个月没有就学生管理出台这个新规定。
记者了解到,这不过是旧闻。早在2005年10月,华南师范大学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正式在校内实施。其中第58条明确规定:如果学生有“违反恋爱、婚姻、家庭道德或者性道德”的,包括“与异性非法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中一方保持着为我国法律和道德所不容许的特殊关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受到学校“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校方负责人称,这是学校在学生性道德上实行的严格管理,但最严重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并没包括开除学籍。这一规定从2005年起实施。
据悉,这一规定在当年并非“独家”,2005年开学后广州地区不少高校都就学生不道德性行为开出“罚单”,当时曾引发社会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