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权责不清埋下风险隐患,学生盲目就业导致信任缺失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明显呈现出‘一头热’的局面,职业学校积极性很高,而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较低。”这是近日沈阳市政协发布的《民主评议职业教育活动:办学条件情况评议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
今年3月~5月,沈阳市政协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围绕教师队伍建设、教材编制与使用、办学条件、就业与创业等4个方面进行了调研。调查中他们发现,作为职业教育关键一环的校企合作中存在着权责不清、缺乏制度保障以及信任缺失等问题。
调查显示,一方面沈阳市职业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很高,沈阳市93.1%的职业学校建立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制度;66.7%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及相关专家组成学校咨询委员会;46.6%的职业学校与国外建立了合作办学形式。另一方面,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较低,参与学校培养方案设计和制订的企业只占50.6%,提供实训设备的仅占39.1%。
在影响校企合作的因素中,91.8%的人认为企业的积极性很重要,77.6%的人认为相应的政策引导很重要,81.2%的人认为有效的合作机制很重要,77.6%的人认为办学观念很重要,70.6%的人认为校企交流的平台很重要。
调查发现,校企合作类型比较集中,缺乏深层次的合作,基本以校企契约型、职业教育集团型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型为主,而此三类均为较松散的合作类型,紧密型的合作办学如校企合一型和企业主办型的职业学校却很少。
合作方式多样分散,多是订单式培养的外部方式,或为学生、教师提供实习实践机会等学校主动性方式。企业主动性的合作办学方式如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企业委托学校进行职工培训,为学校提供实训设备、兼职教师和教育培训经费等合作办学方式的数量和比例都很低,企业在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积极性并不高。
办学条件评议组组长王伟伟说,影响校企深入合作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企业与学校责、权、利不明确。企业只有义务和责任而没有利益。另外,企业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企业接受职业学校的学生、教师实习,需要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生产可能会受影响,有些企业还要面对因学生技术不熟练损坏设备或发生安全事故等风险。同时,政府对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和经费补偿政策也不够完善。
王伟伟认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职业教育离不开企业的深度参与,企业的需求就是学校的培养目标,校企合作就是努力将企业的需求变成学校的教学行动。提高企业的参与程度,最主要的就是使企业享受到利益,在合作过程中获得实惠。因此应通过政策引导,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对实施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或是加大对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投资力度等等。对不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使其参与校企合作。同时,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力度。企业在提供实习设备、接受学生和教师实习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参与职业学校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
调研中,他们还发现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职校学生的频繁流动也会影响到企业对培养学生积极性以及对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信心。
调查表明,沈阳市职校学生初次就业率近几年都不低于98%,而且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绝大多数学生还没毕业,就被急于用人的单位安排上岗了。然而,职校学生大多在三年内以不同的原因选择离岗,最终留下来安心工作的不超过两成。
就业与创业评议组组长李颖表示,职校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还普遍存在着依赖心理,缺乏主见,自我意识模糊,盲目择业,拿不定主意,总是想依靠父母及亲友的帮助。他们大多就业期望值过高,轻视体力劳动,片面追求高薪,导致主观愿望与现实满足感之间的巨大反差。而在择业遭受挫折时,立刻变得一蹶不振,对自己评价过低,丧失自信心。
李颖提议,应该从改革和完善相应的劳动和工资分配制度入手,使技能型人才能够享有与其贡献相适应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广泛推行产学结合、定岗实习,推进教产合作,实现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课堂对接车间、教师对接师傅、校长对接厂长,努力提高中职毕业生对技术性岗位的适应能力。同时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职校毕业生的优势。要引导学生合理确定职业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明白知己知彼、扬长避短是择业成功的钥匙。学校要引导学生正确估计就业形势,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意识的同时,也为企业用人选人增加信任度,为校企深入合作增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