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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小升初招生新政:学校不得私定新生

2012-01-18 09:50:00     标签:小升初政策

小编语:在2011年12月20日下午,为了有效遏制“择校热”等现象,规范“小升初”秩序,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西安市教育局出台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随之在2012年1月17日,市教育局在此前文件基础上,又出台《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工作具体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等流程进行细化。在2012小升初如火如荼进行了一半的时候,各种政策出台不可避免的引来家长热议。以下我们来看看新政策的具体要求——

小升初招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小升初”工作按照相应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县教育局“一把手”负责制。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不得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区县教育局须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承诺书,对于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同时,告示家长和学生不要听信社会培训机构和“奥数班”的承诺,避免加重家庭和学生的负担,以免受到欺骗和伤害。

如何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

今年秋季起,西安市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将实行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评价,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录新生。

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私定新生资格,提前私定的新生资格无效。新生录取结果经区县教育局核查无误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按政策规定统一注册登记入学。

民办学校全面素质评价期间,市教育局将派督察人员巡查,从现在起到5月底,各区县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实行“日报制”,市教育局随时随机进行私查暗访。

违规如何处理?——提前招新生校长三年不晋级不评优

教育局负责人表示,《通知》在此前对区、县教育局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基础上,针对民办学校也有严厉措施。

《通知》强调,区县辖区内出现与“奥数班”暗箱操作,提前招录新生的学校,一经发现属实,将对区县教育局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视政策要求,违规操作的学校将严肃查处,涉及省级示范和标准化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其资格和荣誉,三年内取消学校和负责人各种晋级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在西安市范围内通报批评,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如何监督?——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承诺书

西安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是一项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改革工作,西安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义务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应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县教育局“一把手”负责制。

根据《通知》要求,区、县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承诺书,对于家长和学生投诉,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和“奥数班”的承诺,以免受骗。

各方声音

民办学校目前暂不表态

家长对“奥数”褒贬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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