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四方区小学转学申请办法_小升初-查字典小升初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青岛市四方区小学转学申请办法

2012-07-19 11:36:16     标签:小升初政策

审批依据: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审批条件:

小学学生在本服务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学生可以转学。审批程序:

要求转学的学生,先由家长持户口簿和产权证到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联系,在学校核准班级有余额的情况下,予以盖章接收,然后到转出学校盖章,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办事线路图:

区内转学:

家长————接收学校————转学学校————区教体局

(持相关材料)

跨区转学:

家长————接收学校————接收区教体局————转出学校————转出区教体局

(持相关材料)

点击显示
上一篇:2012年青岛小升初大事记汇总(4月-6月)
下一篇:青岛市四方区小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