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中小学入学的一系列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包括小升初入学以父母的户口为准。
其中,关于户口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入学。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中途转入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学生学籍证明,到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农民工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小学或初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长沙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证明),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