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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杭州市区小升初分配意见

2011-04-27 13:19:57     标签:小升初政策

一、升学分配原则

(一)民办初中招生

1.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我局统一预先公布,由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

2.当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

(二)公办初中招生分配

1.公办初中招生分配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附近的小学为分配单位进行。各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2.当某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为先后顺序分配,未能分配进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中学就读。

二、工作时间安排

1.4月初前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下发小学毕业生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

2.4月底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3.5月9日—10日民办初中报名。

4.5月12日晚8:00后,杭州教育城域网提供民办初中报名情况查询。

6.5月17日,民办初中电脑派位。5月17日晚杭州教育城域网提供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情况查询。

7.5月底,杭州教育城域网提供民办初中录取情况查询。

8.6月底前,各公办初中完成招生工作。

三、其他说明

1.2007年1月1日后搬家迁户的小学毕业生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者,可酌情相对就近安排。

户籍学籍调查表是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搬家迁户分配协调的依据,各位家长应仔细阅读填表须知,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

2.杭州市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杭州市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需在4月17日前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登记填表。

3.符合在杭就读条件的非杭州市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杭州市区就读初中的,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以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学区学校联系就读。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要求在杭就读初中,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就读。

四、咨询电话:

杭州市教育局:87025565,87061385

上城区教育局:87822587

下城区教育局:85337082

江干区教育局:86974947

拱墅区教育局:88259970

西湖区教育局:87965058

滨江区教育局:87702150

下沙开发区社发局:868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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