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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来杭务工人员子女借读指南

2011-09-19 15:23:44     标签:小升初政策

一、来杭务工人员子女借读条件: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和西湖区实际,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和不符合杭州市借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双方在西湖区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八月底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同时在杭工作已经满一年且与用人单位又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具有本人在杭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其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杭州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其子女可以申请在西湖区借读。毕业班年级不办理借读手续。

二、借读办法:

符合上述借读条件而要求在西湖区学校借读的,家长应提前一个月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借读申请(联系借读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六月份和七月份)。家长可随带相关材料直接与居住地所在学校联系借读。在西湖区老城区居住的小学生借读可先与我区专为来杭务工人员子女而开办的“育才教育集团第二实验学校”联系,如该校招生名额已满,也可到实际居住地附近公办学校登记借读。如遇居住地附近公办学校接收有困难,将由登记学校将符合借读条件而未能录取的学生材料统一报区教育局作调剂安排。符合借读条件而被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西湖区免费义务教育;符合借读条件而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享受西湖区免费义务教育。尚不符合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条件的,学校不予招收入学,需待来年符合有关借读条件后再与学校联系借读事宜。

三、借读对象须向学校递交以下材料:

1.借读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去年与在杭用人单位签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今年新签的劳动合同。如属在杭办企业或经商的,则须提供本人在杭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双方或一方近期在杭交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

3.借读对象父母双方去年在杭暂住证及今年在杭有效居(暂)住证。

4.在杭住房证明。在杭购房的,提供本人房产证;在杭租房的,提供经公证或由房地产中介公司认证的有效租赁合同;在西湖区农村租房的,提供经村委会或社区组织盖章证明的租房协议。

5.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一级政府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初一新生持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登记卡”和初中学校转学联系单(需由当地教育局盖章证明)。

6.父母及借读对象的户籍本、身份证等。

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8.借读对象的免疫接种卡。

四、符合在杭借读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的,可填写《西湖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登记表》,表后应附有关借读材料复印件。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教育科

二○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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