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九莲小学关于2011年杭外招生推荐实施办法
一、推荐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并限于浙江省户籍的学生。
2、学业和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脏病、肝炎、遗尿、癫痫、梦游、皮肤病、哮喘以及较重的身体和心理等疾病。独立生活能力强。 无口吃、先天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 自愿要求参加杭外推荐。 二、推荐名额:1名
三、学校推荐程序:
(一)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小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六年级教师代表任组员。纪录检查小组由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毕业班家长代表任组员。(3月24日前完成)
(二)召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纪律检查小组会议,通过推荐实施办法和程序。(3月24日)在校务公开栏张贴杭外招生简章和推荐办法,并向六年级学生宣传2011年杭外招生办法和九莲小学推荐实施办法。(3月25日由六年级班主任负责)
(三)学生对照相关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选拔。同时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三个学期的成绩单、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月31日前下午3:00前截止交教导处)(各类奖项截止时间:2009年9月到2011年3月31日前产生的,包括已在网上公示未拿到证书的,以文件和网上公示通知为准。)
(四)召开报名学生家长会,向家长解读2011年杭外招生简章和学校推荐办法和选拔程序(4月1日下午4:30学校会议室)
(五)学校按照推荐办法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核实成绩和荣誉,进行选拔。(4月4日——8日由教导处、大队部负责) 核实后提交推荐领导小组通过张榜公示名单。办公室负责公示三天(4月11日-13日)
(六)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核实的学生将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第一关:学业成绩筛选:
第一步筛选,以五年级上、下及六年级上学期所有学科期末成绩各项等级评定“优秀”项数多者优先。
若有2名以上学生优秀项数相等则进入第二关:荣誉累计。
第二关:荣誉累积办法:五年级以来积极参与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比、竞赛活动,为学校作出贡献大。(各类奖项截止时间:2009年9月到2011年3月31日前产生的,包括已在网上公示未拿到证书的,以文件和网上公示通知为准。)同类项目以最高荣誉计算,单项奖累计最高分不高于同级别综合奖得分。(由教导处方淑琴和孙爱珍组织落实4月8日完成)
⑴、曾获校“雏鹰少年”荣誉称号得0.5分。
⑵、五年级以来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集体项目比赛获奖:区级得0.2分,市级得0.5分,省级得1分,省级以上得1.5分。
⑶、其余得奖按级别、种类得分具体如下:
| 省级以上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综合奖项 | 3分 | 2 | 1.5 | 1 | |
单项奖 | 一等奖 | 1.5 | 0.8 | 0.6 | 0.4 |
二等奖 | 1.2 | 0.7 | 0.5 | 0.3 | |
三等奖 | 1 | 0.6 | 0.4 | 0.2 |
第三关:抽签决定。(如果经前两关筛选,还有2名以上学生,则抽签产生1名学校推荐候选人。)
(七)、在校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推荐名单。填写完成“公示记录表”。(4月11——4月13日,办公室陈蕾负责)
(八)、学校指导被推荐学生填写杭外初中招生“推荐表”,信息技术老师指导推荐候选人登陆杭外网站注册推荐学生个人信息。(4月15日,洪波负责)
将推荐结果(名册)书面报杭外。(4月20日,办公室陈蕾负责)
(九)、学校将推荐表和学生照片交区教育局教育科(4月21日办公室陈蕾负责)
(十)、整个议程监督人由密晓群校长负责。以上实施办法自公示之日起执行,本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在九莲小学。
杭州市九莲小学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