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文件
上教〔2012〕18号
关于下发2012年上城区小学毕业生
升学分配办法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2012年上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小学 毕业生 分配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初教处。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
2012年上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办法
一、招生办法
上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继续实行公办初中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民办初中由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报名,学校录取的办法。
㈠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报杭州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由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初中。
2.根据相关规定,今年上城区民办小学(杭州天地实验小学、杭州市时代小学、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和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仍可直升建兰中学,每校2个班,共8个班。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采用区内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
3.当建兰中学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派位计划人数时,由建兰中学全部录取。当建兰中学的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人数时,将参加由杭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电脑派位。
4.建兰中学应制定并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自主招生。
5.民办初中5月5日~6日组织报名,5月13日组织电脑派位,5月18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㈡公办初中招生
1.分配对象
公办初中招生原则上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附近的对应招生小学的毕业生为招生分配对象。各公办初中对应招生小学由上城区教育局确定。
2.分配办法
在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制定的《2012年杭州市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实施具有本区特点的特色分配。
3.特色分配
(1)基地学校招生
经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局评审后确定勇进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杭州附属中学)、杭州六中、杭州市开元中学分别为上城区初中体育、艺术、科技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可按核定计划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特长学生。
(2)特长生招生
清泰实验学校、惠兴中学、江城中学、清河中学、杭州十中、勇进中学和杭州六中等七所学校可按核定计划招收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特长生。
特长生的招生时间在民办学校招生之后公办学校分配之前进行。其中民办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在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时间内进行。各校必须制定详细的招生方案,经上城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公布,进行统一招生。
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只允许进行特长项目的测试,一律不得进行文化科目的考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上城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学籍,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其它学校重复报名入学。
当基地学校和其他公办学校特长生的实际招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上城区教育局可以通过区内调配生源、缩小招生规模等方式进行调整。
(3)联片招生
为提高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率,加快提升初中教育质量,促进初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尝试为学生选择更适合的学校提供可能性,达到“让更多的学生上好学”的目标,2012年我区将试行杭州六中、杭州十中和惠兴中学的联片招生。招生工作将在“联片划区、确保入学、适度选择、免试入学”的原则下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详见《2012年杭州六中、杭州十中和惠兴中学联片招生方案》。
(4)勇进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杭州中学)招生
时代小学、天地实验小学和崇文实验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可以选择直升勇进中学。在区内直升建兰中学的派位工作结束之后,杭州市民办初中报名之前,以上三所小学的家长和学生如自愿选择就读勇进中学,可以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勇进中学审核、上城区教育局批准后,勇进中学将优先全部接收。
㈢其他
1.根据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的学籍管理规定及转学的其他实际情况,2010年1月1日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初中就读者,可酌情相对就近安排。区际搬家迁户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分配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
2.上城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回上城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20日前到上城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需在4月15日前到上城区教育局惠民服务中心(中河中路62号,电话:87802200)登记填表。
3.符合在杭就读条件的非上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在上城区就读初中的,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以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学区学校联系就读,各校和区教育局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要求,统筹安排解决。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要求到上城区就读初中,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转)杭州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24号)办理。
5.驻杭部队师首长子女、城郊团级部队一名部队首长子女、教师子女,经上城区教育局核准后可酌情照顾分配就读。
二、工作要求
1.上城区教育局根据所辖小学毕业生生源和初中教育资源等情况,合理制定各个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所辖小学的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经上城区教育局核准后于3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由上城区教育局公布,并于5月20日前报杭州市教育局备案。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初中招生完成后,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名单。
3.各小学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详细说明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家长填写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证件。核实后按要求录入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
户籍学籍情况调查表作为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及搬家迁户分配协调的依据。
三、招生计划
1. 民办中学招生计划
经上城区教育局核准后报杭州市教育局,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2. 初中基地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序号 | ѧ У | 招生班级 | 招生人数 |
1 | 杭州市勇进中学 (上城区初中体育基地学校) | 1 | 40 |
2 | 杭州六中 (上城区初中艺术基地学校) | 1 | 35 |
3 | 杭州市开元中学 (上城区初中科技基地学校) | 1 | 50 |
3.公办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序号 | ѧ У | 特长生类别 | 招生人数 |
1 | 杭州十中 | 美 术 | 25 |
排球(女) | 8 | ||
羽毛球 | 6 | ||
2 | 杭州市清泰实验学校 | 田 径 | 15 |
乒乓球 | 10 | ||
足 球 | 10 | ||
软式垒球 | 10 | ||
中国象棋 | 10 | ||
3 | 杭州市惠兴中学 | 排球(男) | 8 |
排球(女) | 8 | ||
电子乐队 | 6 | ||
车 模 | 12 | ||
健美操 | 10 | ||
科学实验操作与研究 | 8 | ||
4 | 杭州市清河中学 | 足球(男) | 6 |
足球(女) | 4 | ||
国际象棋 | 5 | ||
射 箭 | 5 | ||
场地自行车 | 5 | ||
手 球 | 5 | ||
5 | 杭州六中 | 点击显示
来源:查字典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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