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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南京小升初招生政策法规28问

2011-08-23 10:16:36     标签:小升初政策

南京市招办指定的小升初招生政策发言人就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整理出28条,作如下回答:

1、问:借读生是指什么?

答:借读生是指在非户籍所在施教区就读的学生。户口在本市的借读生分为跨校借读与跨区借读两种情况。跨校借读是指孩子、父母户籍与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在所属区的范围内学校跨校借读的学生;跨区借读是指孩子、父母与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没有在所属区的范围内学校就读,而跨到外区借读的学生。

2、问:是否所有借读生都要到区县教育局登记?

答:如果是跨校借读的学生,各区小学已将学生名册登记上报到教育局,故不必再登记;如果是跨区借读的学生,应该到所属的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登记。

3、问:登记的时间及须携带的材料?

答:毕业生父母应于4月15日—16日(周五、周六)携户口本、产权证和“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此表由学生所借读的小学发,表上有学校给学生所写的评语及回区报名的相关要求,并加盖学校公章,家长届时携带以上材料到所属的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问:报名与登记两者什么关系?

答:登记是指各区县教育局先对跨区借读的学生及父母的产权证与户口本进行核定,看该生是否符合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的条件。报名是指各区县教育局对全体学生的户籍与产权证核定登记后,在5月27日—28日(周五、周六)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

5、问:各区登记地点是否都在区教育局?

答:各区县教育局办理借读生回区登记地点如下:

玄武区-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白下区-三条巷92号-1,区教师进修学校;秦淮区-长乐路105号,长乐路小学;建邺区-水西门大街76号,区招考办;鼓楼区-北四卫头38号,区教师进修学校;下关区-姜家圩48-2号,十二中初中部;浦口区-文昌路6号,区教育局;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村二路,开发区社会事业处;栖霞区-迈皋桥街4号,迈皋桥中心小学分部(新港职校旁);雨花台区-紫荆花路66号,雨花台中学北校区;江宁区-江宁区天元东路58号致远大厦306室,区招考办;六合区-延安北路25号(实验高中北20米);溧水县-中山西路12号,县教育局;高淳县-镇兴路229号,县教育局普教科。

6、问:报名在户籍所在地是否仅凭户口本就可以报名?

答: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本,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的产权证相一致。所谓“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该生父母的(而不是共有权证),“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确实居住于产权证所在处。

7、问: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产权证)的学生,报名时如何确定升入哪所初中?

答:根据有关规定,区县教育局都将划分相应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凡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升入初中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都可直接升入初中就读。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应以父母与学生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户口、有产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父母)的那套住房为准。

8、问: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答:各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内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区域内每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义务教育的公办学位。

9、问:学生持老人产权证能否报名?

答:持老人的产权证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方可以报名:一是学生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及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学生应回到学生父母产权证所在的施教区入学。

10、问:毕业生户口单立可以报名吗?

答:毕业生户口单立,其父母必须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且从未迁动过的情况下方可以报名,其它情况不可以。

11、问:学生随父母中的一方在施教区,而另一方户口在外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答: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学生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孩子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实际常住的。

12、问:学生户口与老人在一起,父母在另外一处行吗?

答:学生户口跟老人在一起,前提是学生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或父母在外地工作,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报名。如果父母是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有住房,那么学生户口应随父母在一起。

13、问:学生父母都不在南京,但为孩子购买一套住房可以报名吗?

答:凡以孩子名字购买的住房,其产权证要与户口相一致,但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户籍的,可以报名。

14、问:户口审定后,我想再迁动到别的地方,可以吗?

答:每年4月份各区县都将毕业生户口与父母的户口产权证进行审查认定,认定后再有户口迁动的,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学生入学。

15、问:我的孩子在外区借读应在哪里参加毕业考试?

答:孩子在哪所小学读书,就在该所学校参加毕业考试,由学生所在的学校发毕业证书。

16、问:我家房子拆迁了怎样报名?

答: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证明和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地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

17、问:父母有自己住房,但对学区内的学校不满意,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处?

答:学生的户口应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并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父母的产权证及户口本。

18、问:是否所有学生都要填电脑派位志愿表?

答:各区县教育局根据中学招生计划数、学生生源分布情况划分各公办中学的施教区范围,如果学生没有择校需求,可在施教区内免试就近入学。只有学生有择校需求时,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

19、问:借读生怎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

答:如果是跨区的借读生,应回到升学登记的区县教育局填写电脑派位志愿表,如果是在区内跨校的借读生,则在就读学校填写电脑派位志愿表。

20、问:我孩子既想报南京外国语学校,又想报一所民办学校可以吗?

答:不可以兼报。按南京市规定每个学生只能在民办学校或南京市外国语学校之间做一个选择,选报一所学校,如发现学生重复报名所填志愿一律无效。

21、问:电脑派位志愿表填报交给学校后,又想改志愿行吗?

答:不能更改。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后,学生家长一定要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核对表上签字认可,一份交给学校,另一份本人留存,核对表交给学校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22、问:民办学校招生怎么招?

答: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计划比例为4:6。报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校实行全额录取,未完成的电脑派位招生计划可转入自主招生计划。

23、问:什么时间进行电脑派位?

答:6月19日下午,各区县教育局将使用南京市的统一程序在相同时间进行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南京外国语学校也在本校同时进行电脑派位。

24、问:怎样才能知道孩子电脑派位的结果?

答:南京市招生办将于6月20日开通南京外校及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果的查询电话16888968。家长可按语音提示,输入孩子的身份证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问:特长生指什么,在哪里报名,怎样报名?

答:按南京市规定,特长生是指在科技、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的学生。5月上旬,南京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5月8日-9日,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招生中学进行专业加试报名,报名表可在市招生办网站(www.njzb.net)上下载。5月14日,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加试。

26、问:如果我孩子已被作为特长生录取,还能参加电脑派位吗?

答:如果孩子被作为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招生学校会在5月底前发正式录取通知书给学生,学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填写电脑派位志愿表,且不能被其它学校录取。

27、问:如果学生已被作为各类特长生录取或已选好了初中学校,是不是不用填报名表?

答:仍需填表。每位小学毕业生无论你是否择校或被作为特长生录取,都应该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此表是学生升入初中后的档案。按南京市规定,无档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28、问:我是外地人,在宁打工,孩子怎样办理小升初手续?

答:您孩子可以依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相关政策入学。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①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②户口簿;

③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④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如果学生已在我市某区上小学,就在目前就读的区办理升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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